温州市亚飞铝窗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2017-10-26  来自: 宿迁市浦东建材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066

  千龙网北京10月12日讯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法罚简(市)字[2017]第140508号处罚决定书,温州市亚飞铝窗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使用零散民工,被北京市住建委罚款1000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温州市亚飞铝窗有限公司在11号住宅楼(限价商品住房)等18项(北京市通州区TZ07-0103-0012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TZ07-0103-0027等地块B1商业用地、TZ07-0103-L001地块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工程中,违反规定使用2名零散民工。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温州市亚飞铝窗有限公司停止使用,限7日内清退,每使用1人,罚款500元,共计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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